醫師法-無照針灸 密醫被判刑

醫師法-無照針灸 密醫被判刑


沒有醫師執照卻為人針灸、開藥,49歲男子王X民在北市開設整復中心,遭病人告發無照執業,台北市衛生局前往查察發現房間配置病床並有使用過針灸盒,依違反《醫師法》將王X民移送檢方起訴,台北地院認定王男違法當密醫,判刑7個月,緩刑2年。

 蘋果日報報導╱劉志原 
不要隨便找人推拿。


案例 整復中心 違法開藥
49歲男子王X民沒有醫師資格,依法不得執行醫療業務,卻在北市永吉路開設「濟X整復中心」,私自為女子簡女士等人從事推拿、針灸及開藥等醫療行為,簡女事後發現王男沒執照,告發他是密醫。台北市衛生局前往該中心查察,發現2個房間內有配置病床,且擺放酒精3瓶、針灸針14盒、大小拔罐器17個、已拆封的針灸針8排,使用過的針灸盒及棉球各1盒,因此依違反《醫師法》將王X民移送檢方起訴。 

 
判決 違法密醫 判7個月
台北地院審理認為,衛生局人員在「濟X整復中心」查獲針灸針等醫療器具,還發現工作日記表,登載王X民替人從事針灸、開藥等醫療行為,簡女也提出由王男開立的藥單,且該中心招牌註明可治療風濕病、椎間盤突出、關節炎,認定王男違法當密醫,判他7個月徒刑,緩刑2年。 


看中醫須知
˙ 診所一定要有招牌,避免誤闖密醫診所。 
˙ 診所內應懸掛開業執照及醫師執業執照。 
˙ 醫師問診須掛識別證,可比對照片是否與看診醫師相符。 
˙ 服藥後若身體不適,應立即與開藥醫師聯繫。